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甘州工商质监罚字〔2018〕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塑料购物袋4590条;2、依法对当事人处以2000.00元整的罚款。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2-06 |
决定机关 | 张掖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甘州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王爱兰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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