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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京工商丰处字〔2018〕第1600号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标称韩电集团宁波洗衣机有限公司生产,商标为KEG,型号为XQB72-C1258M,规格为7.2kg,等级为合格品,生产日期为2018年3月,明示执行标准为GB4343.1-2009 GB4706.1-2005 GB4706.24-2008 GB17625.1-2012 GB19606-2004 GB12021.4-2013 GB/T4288-2008的全自动洗衣机1台;2.没收违法所得139元;3.罚款1659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0-30
    决定机关 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丰台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