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晋市监处字(2021)11-2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未建立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建立食用农产品销售凭证记录制度、销售不合格农产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警告,罚款10.0000万元,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075万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3-29 |
决定机关 | 池店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
法定代表人 | 江书新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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