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南农(畜牧)罚〔2019〕3号
    违法行为类型 2019年7月24日,大理州动物卫生监督所、南涧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州县联合开展养殖环节“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执法人员对南涧县鹏程生猪养殖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杨德存)依法进行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该合作社未规范如实记录养殖档案。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第四十一条 “未规范如实记录《进出场动物检疫情况登记表》案”之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处罚决定:罚款人民币1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8-08
    决定机关 南涧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