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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明地税稽罚〔2017〕5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规定代扣代缴税款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0.37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5-02
    决定机关 三明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