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齐鲁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30008****292P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粤0306民初23918号 |
案号 | (2021)粤0306执4670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1-02-19 |
发布日期 | 2021-08-09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213604283】。执行依据裁判主文: 一、双方共同确认两被告尚欠原告货款394309.62元; 二、双方一致同意两被告分10期支付上述款项至原告指定账户(开户行:招商银行深圳分行松岗支行,开户名:深圳中科利尔科技有限公司,账号:755944201410601),第一期至第九期从2020年10月至2021年6月分别于每月的28日前支付原告40000元,第十期于2021年7月28日前支付原告34309.62元; 三、若两被告未按时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原告有权按照调解金额394309.62元未支付部分款项及利息(利息以394309.62元未支付部分为基数,自2020年7月14日起至付清之日止,按照年利率6%计算)向宝安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四、被告支付上述款项后,双方案结事了,不得再向对方主张任何权利。 本案诉讼费1550元,由两被告承担。原告已垫付,两被告于2020年10月28日前支付原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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