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新乡市国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10700MA****XL4F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20)豫0702民初2964号 | 
| 案号 | (2020)豫0702执4003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20-10-20 |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 
| 已履行 | 暂无 | 
| 未履行 | 暂无 | 
| 省份 | 河南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新乡市国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新乡市恒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800000元; 二、驳回新乡市恒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案件受理费30800元,由新乡市恒信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2053元,由新乡市国晨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担28747元。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