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杭萧卫职罚〔2021〕0603号
    违法行为类型 01^02
    行政处罚内容 被处罚人:杭州坚锋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9782353563P现已查明:2021年11月09日,杭州坚锋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的经营活动中存在以下违法事实:1、当事人存在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项目,未按照规定及时、如实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在2项以上且时间超过7年;2、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张国洪、韩建平、钱金祥、杨瑾和周子威5名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3、订立劳动合同时,未告知上述5名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一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已构成违法。你单位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等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一十六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五条第二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三)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一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七十五条第(七)项,本机关决定对你单位作出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罚款人民币1350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2-01-19
    决定机关 杭州市萧山区卫生健康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