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青生工商处字[2016]1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 |
行政处罚内容 | 吊销执照(登记证)#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6-12-26 |
决定机关 | 青海生物科技产业园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 |
法定代表人 | 金如明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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