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 决定书文号 | 京平卫公罚[2016]001号 |
| 违法行为类型 | 未取得卫生许可证擅自从事公共场所经营活动。 |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警告,责令限期改正1000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6-03-02 |
| 决定机关 | 北京市平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 法定代表人 |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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