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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东港市锦江食品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21068175****756M
    执行依据文号 (2018)辽06民终471号
    案号 (2019)辽0681执1719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东港市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9-05-05
    发布日期 2019-05-24
    已履行 -
    未履行 -
    省份 辽宁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给付申请人226000元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