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赛格置业发展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32041255****213X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苏0412民初8175号 |
| 案号 | (2019)苏0412执4366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19-10-11 |
| 发布日期 | 2019-12-24 |
| 已履行 | 暂无 |
| 未履行 | 暂无 |
| 省份 | 江苏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赛格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应支付给原告马玉涛工程款1195060.95元,并应支付给原告马玉涛违约金(以1195060.95元为本金,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自起诉之日起计算至付清日止),均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马玉涛。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限履行上述金钱给付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二、驳回原告马玉涛的其余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5556元、财产保全费5000元,均由被告江苏赛格置业发展有限公司负担,并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给原告马玉涛。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