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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泰银监罚决字〔2018〕2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以贷转存、对授信客户未进行统一授信管理、违规向第三方金融机构提供信用担保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12-17
    决定机关 中国银监会泰安监管分局
    法定代表人 展鹏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