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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涪(消)行罚决字﹝2020﹞004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0
    决定机关 涪陵区消防救援支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