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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马工商处字[2016]48号
    违法行为类型 虚假宣传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6.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6-07-21
    决定机关 马鞍山市经济开发区工商分局
    法定代表人 李东明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