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E0001537 |
违法行为类型 | - |
行政处罚内容 | 实验室内试剂专用冰箱内存放有实验室工作人员的私人物品(牛奶、饭菜、饮料等)。的行为,违反了《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六)项,决定给予你单位警告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9-15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西湖区卫生健康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