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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沪市监普处〔2020〕07202000044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按法定要求进行食品贮存、运输和装卸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改正,警告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0-14
    决定机关 上海市普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刘国正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