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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北京长城华冠汽车研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091879240
    执行依据文号 (2020)京0113民初9559号
    案号 (2022)京0113执1391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北京市顺义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2-02-17
    发布日期 2022-03-11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北京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北京长城华冠汽车研发有限公司给付原告中寰艺高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装修工程款及消防工程款共计四百二十七万五千元,分十二期履行:第一笔三十五万六千二百五十元,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三十一日前给付;第二笔三十五万六千二百五十元,于二〇二一年二月二十八日前给付;第三笔三十五万六千二百五十元,于二〇二一年三月三十一日前给付;第四笔三十五万六千二百五十元,于二〇二一年四月三十日前给付;第五笔三十五万六千二百五十元,于二〇二一年五月三十一日前给付;第六笔三十五万六千二百五十元,于二〇二一年六月三十日前给付;第七笔三十五万六千二百五十元,于二〇二一年七月三十一日前给付;第八笔三十五万六千二百五十元,于二〇二一年八月三十一日前给付;第九笔三十五万六千二百五十元,于二〇二一年九月三十日前给付;第十笔三十五万六千二百五十元,于二〇二一年十月三十一日前给付;第十一笔三十五万六千二百五十元,于二〇二一年十一月三十日前给付;第十二笔三十五万六千二百五十元,于二〇二一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前给付; 二、若被告北京长城华冠汽车研发有限公司未按上述期限足额履行给付义务,则原告中寰艺高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三、案件受理费一万零二百五十元(原告中寰艺高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已预交),由被告北京长城华冠汽车研发有限公司负担,于二〇二一年一月三十一日前给付原告中寰艺高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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