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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东横(消)行罚决字〔2020〕0010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东莞市乐巢会餐饮娱乐有限公司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二○二○年十一月三日,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横沥大队对东莞市乐巢会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处人民币壹万贰仟元的罚款。
    行政处罚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现决定对东莞市乐巢会餐饮娱乐有限公司在门窗设置影响逃生、灭火救援的障碍物,处人民币壹万贰仟元的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1-03
    决定机关 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横沥大队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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