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浦第2220210037号
    违法行为类型 使用未取得处方权的人员、被取消处方权的医师开具处方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75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18
    决定机关 上海市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