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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浦第222020005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医疗机构擅自从事精神障碍诊断、治疗的处罚
    行政处罚内容 警告,没收违法所得103.36元,罚款人民币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11
    决定机关 浦东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