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凉)市监处字〔2019〕25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经营超过保质期的“莲花”味精等食品 |
行政处罚内容 |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莲花”味精2袋、“财有味”包子饺子料4袋;2.罚款计人民币1000.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04-25 |
决定机关 | 凉州区食药监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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