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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平市监市罚字[2020]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其他违反产品质量管理规定的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3-20
    决定机关 平定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颜玉玲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