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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厦湖市监处〔2017〕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邦百味滋味脆姜”2罐;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8元3、罚款人民币5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7-02-24
    决定机关 厦门市湖里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黄武德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