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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谯市监汤陵罚字〔2019〕3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徽稻芳斋食品虚假宣传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
    处罚决定日期 2019-04-17
    决定机关 亳州市谯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