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京链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300MA****9C71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5281民初1888号 |
案号 | (2020)粤5281执234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普宁市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普宁市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20-03-04 |
发布日期 | 2020-06-15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被执行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履行执行和解协议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深圳市海德环球贸易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付还原告普宁市宝鹰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货款9442978.12元及代理服务费、逾期违约金、进项票逾期违约金(自2018年9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以9442978.12元为基数,代理服务费按月利率1%计,逾期违约金、进项票逾期违约金之和按年利率24%计),并支付律师代理费50000元。二、被告京链科技(深圳)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开呗养车供应链有限公司、程平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成都志杰品冠商贸有限公司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5日内提供金额为6196500元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原告。如果被告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受理费42647元,保全费5000元,合计共47647元,由被告深圳市海德环球贸易有限公司负担。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