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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珠自然资林罚决字[2021]第1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我局于2021年8月6日对广东长正建设有限公司在香洲区凤凰山兴业快线(北段)山谷转换段项目建设过程中未经批准擅自超范围占用林地,涉嫌擅自改变林地用途情况进行立案查处
    行政处罚内容 1.责令限期自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恢复原状;2.处非法改变用途林地每平米30元的罚款,共979650元人民币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8-06
    决定机关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