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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珠唐综执行罚字[2021]第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未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于 2021 年 4月 22 日23时13分在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唐东路(二期)工地正在进行违法夜间施工作业,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人民币10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6-08
    决定机关 珠海市唐家湾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