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义乌市仙航工艺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方惠娟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73602171X
    执行依据文号 (2010)金义商初字第03743号
    案号 (2012)浙金执提字第00005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金华中院
    执行法院 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部分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12-07-17
    发布日期 2014-08-26
    已履行 1871871元
    未履行 5217929.08元及利息
    省份 浙江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一、被告义乌市龙清工艺品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后15日内归还原告浙江义乌农村合作银行借款6671258.08元及利息(2010年9月21日至2010年11月23日止为113055元,之后利息按合同约定计算至实际支付日止)。二、被告义乌市仙航工艺品有限公司、李龙清、陈小玲对上述债务负连带清偿责任。承担责任后,有权向义乌市龙清工艺品有限公司追偿。案件受理费29645元,由被告义乌市龙清工艺品有限公司负担。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