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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穗埔国土规划资罚罚(2018)4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法占用土地
    行政处罚内容 自收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退还非法占用的3189.67平方米土地,对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没收在非法占用的3189.67平方米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5-14
    决定机关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