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慈市监处〔2019〕1182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 |
行政处罚内容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条第(一)项和《宁波市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行使规则》第十五条第(二)项之规定,决定对宁波韩亚电器有限公司处罚110000元整,上缴国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宁波韩亚电器有限公司主要负责人敖建生处其2018年年收入30%的罚款计12636元整,上缴国库;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0-31 |
决定机关 | 慈溪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
法定代表人 | 敖牛生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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