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萧运罚决字[2020]第3301090220100133号
    违法行为类型 新昌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
    行政处罚内容 2020年01月14日21时06分,杭州市萧山区道路运输管理处执法人员在萧山通惠北路北环岛巡查时,发现浙D.D9363普通客车有违法嫌疑,于是指挥该车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李红军驾驶新昌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新昌至临泉的浙D.D9363省际客运班车,在萧山通惠北路北环岛停靠下货,该车的道路客运班线主要途经地无杭州、萧山,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客运经营者不按规定的线路行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一)项、《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第(一)项处以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1-21
    决定机关 杭州市萧山区道路运输管理处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