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杭运罚决字[2019]第3301004119150446号
    违法行为类型 新昌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
    行政处罚内容 2017年01月14日15时33分许,驾驶员王俊武驾驶浙D.D9363客车,从新昌客运中心开出,在杭州莫干山路沿途上客16人,前往安徽阜阳,经调查:该车驾驶员王俊武驾驶浙D.D9363客车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责令改正。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08
    决定机关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