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杭运罚决字[2019]第330100411915044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新昌县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 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 |
行政处罚内容 | 2017年01月14日15时33分许,驾驶员王俊武驾驶浙D.D9363客车,从新昌客运中心开出,在杭州莫干山路沿途上客16人,前往安徽阜阳,经调查:该车驾驶员王俊武驾驶浙D.D9363客车违反《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八条第三款,班车客运经营者站外揽客。根据《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五条第(二)项处以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责令改正。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9-11-08 |
决定机关 | 杭州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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