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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深银监罚决字〔2018〕22号
    违法行为类型 以自营资金承接总行理财产品投资的底层资产,为非标准债权资产提供隐性担保,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5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9-30
    决定机关 深圳银监局
    法定代表人 李敏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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