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2019〕遵综执01字第346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行政违法 |
行政处罚内容 | 1、责令你(单位)在15日内将非法占用的集体土地100145㎡退还给集体土地所有权人深溪镇复兴村村民委员会;2、责令你(单位)在15日内自行拆除在非法占用不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99323㎡土地上新建的3549.91㎡临时宿舍、办公室、值班房和其他设施以及硬化面积1875.69㎡,恢复土地原状;3、对你(单位)非法占用的100145㎡集体土地并处罚款,其中耕地64284㎡按每平方米10元罚款,处罚款642840元;林地21767㎡按每平方米10元罚款,处罚款217670元;其他农用地1956㎡按每平方米5元罚款,处罚款9780元;集体建设用地10039㎡按每平方米5元罚款,处罚款50195元;未利用地2099㎡按每平方米5元罚款,处罚款10495元。共计处罚款人民币玖拾叁万零玖佰捌拾元整(¥930980)。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1-01 |
决定机关 | 遵义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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