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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洪湖)市监(商)处〔2019〕1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商标侵权
    行政处罚内容 1、没收、销毁侵权商品“BMW”及图形标识的机油滤芯1个,“BMW”及图形标识的制动摩擦片1付,“BMW”及图形标识的空气格1个,“BMW”及图形标识的刹车感应线1根;2、并处以罚款5325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04
    决定机关 南昌市青山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应红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