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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吉市银保监罚决字〔2020〕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以质定价原则,违规收取融资顾问费和金融安排费。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万元;责令吉林环城农村商业银行对直接负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给予纪律处分。
    处罚决定日期 2020-12-25
    决定机关 吉林银保监分局
    法定代表人 洪秋冰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