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崂建建筑罚[2017]第1-033-1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第12条、《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49条以及《崂山区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第2条 |
行政处罚内容 | 责令你单位停止施工,给予警告,并罚款5万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2-14 |
决定机关 | 崂山区城乡建设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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