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出

  • 浏览历史
  • 清除
  • 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崂建建筑罚[2017]第1-033-4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49条、《山东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第49条《崂山区城乡建设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量化》第1条
    行政处罚内容 给予你单位警告,并罚款5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2-14
    决定机关 崂山区城乡建设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