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失信被执行人 | 深圳市通达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
法定代表人 |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9144030019****578M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8)粤01民初430号 |
案号 | (2019)粤01执2776号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执行法院 |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立案日期 | 2019-05-30 |
发布日期 | 2021-12-27 |
已履行 | 暂无 |
未履行 | 暂无 |
省份 | 广东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违反财产报告制度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1、强令被申请人三深圳市云海山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向申请人支付暂计至2019年5月30日I卜的讳约I69.650.000.00元,以及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暂计至2019年5月300止)2657.78元,合计人民币69,652,657.78元,并支付直至实际清偿之日止的其他利息;2、强令上述十一位被申请人向申请人支付本案受理费及财产保全费人民币261,150元,第一二项请求合计人民币矽,914,507.78元;3、被申请人揭西县第三自来水厂有限公司、揭西县粗坑水水电发展有限公司承担连带偿还责任;4、对被申请人陈族远所有的位于广州市增城新塘镇碧桂园凤凰城凤凰苑六街16号房地产(不动产权证书号粤房地证字第C3806271号)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并从所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5、对被申请人赣州希桥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江西省赣州市上犹县东山镇文兴路的希桥酒店办公楼A栋(不动产权证书号上房权证字第01B00QQ508号)、希桥酒店员工宿舍B栋(不动产权证书号上房权证字第01E0000509号)、希桥酒店办公楼C栋(不动产权证书号上房权证字第Q1E0000510号)、希桥酒店D栋(不动产权证书号上房权证字第01E0000511号)、位于上犹县东山镇水南文兴路的酒店(不动产权证书号上房权诬字第01E0000084号)以及上述房屋所有权证对应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上国用(二00五)第692号进行拍卖或者变卖,并从所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6、对被申请人揭西县第三自来水厂有限公司提供的水费收益权(登记证明编号02221873000269574748)进行拍卖、变卖或折价,并从所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7、对被申请人揭西县粗坑水水电发展有限公司提供的电费收益权(登记证明编号02222093000269604159)进行拍卖、变卖或折价,并从所得的价款中优先受偿;8、冻结、扣划被申请人深圳市安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对揭阳市政府应收工程款(登记证明编号〇2558206000309952799),并优先清偿本案债务;9、被申请人深圳市安远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陈族远、深圳市通达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揭阳市城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深圳新润先科有限公司、南京天宇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江西省营前矿业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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