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2020)29 |
违法行为类型 | 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客运经营者未持有效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 |
行政处罚内容 | 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第三款,罚款壹仟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0-07-03 |
决定机关 | 德昌县公路运输服务发展中心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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