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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2020)29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六条规定,客运经营者未持有效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
    行政处罚内容 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第三款,罚款壹仟元整。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7-03
    决定机关 德昌县公路运输服务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