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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川工商安广处字〔2018〕0153 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发布虚假广告行为
    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2.0000万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8-08-06
    决定机关 广安市广安区工商行政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陈卫星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