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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海公(巷)行罚决字[2020]01470号
    违法行为类型 浙江世博置业有限公司网络运营者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
    行政处罚内容 主要违法事实:2020年08月26日下午,海宁市公安局许巷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许村镇浙江世博置业有限公司开设的网站www.******.cn,一年多来疏于管理,不履行网络安全保护义务。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根据《公安机关互联网安全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对浙江世博置业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执行方式和期限:当场训诫。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8-31
    决定机关 浙江省海宁市公安局许巷派出所
    法定代表人 -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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