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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嵊市监处字〔2020〕80号
    违法行为类型 违反检验检测机构资质管理规定
    行政处罚内容 建议责令改正,并给予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以下行政处罚:1.对嵊州市机动车检测中心处以罚款人民币陆万伍仟元整(¥65000元),没收违法所得壹佰壹拾陆元伍角整(¥116.50元),罚没款合计陆万伍仟壹佰壹拾陆元伍角整(¥65116.50元);2.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丁页峰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元);3.对直接责任人员邢建平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元);4.对直接责任人员张卫中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20-04-20
    决定机关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陈东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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