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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信被执行人 智美达(江苏)数字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9132099107****958K
    执行依据文号 (2019)粤0306民初21335号
    案号 (2020)粤0306执17664号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执行法院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全部未履行
    立案日期 2020-07-09
    发布日期 2020-09-29
    已履行 暂无
    未履行 暂无
    省份 广东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网上立案编号【Z10321200612163】。被告智美达(江苏)数字技术有限公司确认尚欠原告深圳市科纳光电有限公司货款265414元及利息10000元共计275414元,此款由被告智美达(江苏)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分4期于2020年3月20日前支付68853.5元、4月20日前支付68853.5元、5月20日前支付68853.5元、6月20日前支付68853.5元,上述款项支付至以下账户(户名:深圳市科纳光电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深圳高新区支行,账号:764057958504); 被告智美达(江苏)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如未按期足额支付上述款项,原告有权就全部未付款项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以全部未付款项为基数,自违约之日起按年利率6%计算利息至实际清偿之日止; 三、案件受理费2716元、保全费1847.07元,由原告负担2281.535元、被告负担2281.535元,因原告已预交,被告负担的2281.535元于2020年4月20日前随第二期款项支付给原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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