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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决定书文号 嵊市监处字〔2019〕1576号
    违法行为类型 广告中含有虚假内容
    行政处罚内容 责令当事人停止发布虚假广告,消除影响,并决定对当事人罚款8000元。
    处罚决定日期 2019-11-22
    决定机关 嵊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法定代表人 丁军仁
    备注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v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