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详情
| 失信被执行人 | 江苏瀚昂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颜福全 |
| 身份证号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13709532-X |
| 执行依据文号 | (2014)盱商初字第0651号 |
| 案号 | (2015)盱执字第01264号 |
| 作出执行依据单位 | 江苏省盱眙县人民法院 |
| 执行法院 | 盱眙县人民法院 |
| 被执行人的履行情况 | 全部未履行 |
| 立案日期 | 2015-06-02 |
| 发布日期 | 2015-07-28 |
| 已履行 | - |
| 未履行 | - |
| 省份 | 江苏 |
| 失信被执行人行为具体情形 | 其他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 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 一、被告江苏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给付原告董志高工程款165000元并支付迟延付款利息1000元。 二、驳回原告董志高的其它诉讼请求。 案件受理费3620元,由被告江苏嘉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负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满商公司网
2亿企业免费查
企业信息变动早知道
欢迎登录
没有账户?立即注册
获取验证码
找回密码
返回登录
欢迎登录
返回登录
获取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