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吴住建综罚字(2021)第7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 |
行政处罚内容 | 江苏成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施工的WJ-J-2019-033地块(河风印月小区)未对作业人员进行危大工程方案交底和安全技术交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第(三)项的有关规定,对江苏成章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以罚款伍万元整。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5-06 |
决定机关 | 苏州市吴江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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