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青第11201850013 |
违法行为类型 |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六)项 |
行政处罚内容 | 实验室工作人员未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8-07-20 |
决定机关 | 上海市青浦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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