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详情
决定书文号 | 粤穗交运罚〔2021〕2(2021)06040003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2021年04月14日 05时17分,你(单位)使用粤X29641、粤E3578挂车辆运载货物,行经琶洲大桥(北行)时,经现场检测,该车车货总重66765kg,琶洲大桥(北行)限重49000kg,该车超重17765.00kg,该车未办理《超限运输车辆通行证》,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超重行驶。本案有《询问笔录》、《车辆检测报告单》、《车辆照片》等证据证实。 |
行政处罚内容 | 罚款8500元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1-08-09 |
决定机关 | 广州市交通运输局 |
法定代表人 | - |
备注 | 所报材料真实合法,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自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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